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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1月15日电(记者吴兰)记者15日从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获悉,合肥“惠州贷款”p2p点对点借贷平台的三名“80后”领导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2.5亿元而被起诉。
经审查,2012年底,被告刘某设立了从事融资业务的网络平台“惠州贷款”,并在“惠州贷款”网络平台上公布了各项投资目标,承诺每年给予20%左右的高额投资回报。吸引投资者竞相投资,即贷给所谓的“金融家”,但刘某实际上并不从事融资中介业务,而是将投资者的资金存入个人银行账户,然后贷款赚取差价利息
在对外借贷或投资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刘将用后期吸收的资金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惠州贷款运作过程中,聘请了两位“80后”刘、王作为运作主管,帮助他们吸收资金。2013年11月,由于资金链断裂,无法向投资者支付现金提款。2014年2月,刘某某和王某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绳之以法,3月,刘也被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刘某某未经财务管理部门批准,以高额回报的“惠州贷款”网络平台为诱饵,向不明社会对象公开吸收资金,数额巨大,计人民币248,597,503.86元,本金44,667,682.55元未返还。三名被告的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安徽三名“80后”非法吸资近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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