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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Xi 1月14日电(记者纪浩凡)记者14日从陕西省纪委获悉,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城市分局局长刘吉林因违规利用职权牟取暴利,被依法给予留党一年、撤销行政职务的处罚。
记者14日访问了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看到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城市分局负责城镇地籍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以及非农建设用地的初审和审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和保护措施的落实;城市土地信访与土地违法案件调查。负责人是刘吉林。
2003年,刘吉林的哥哥刘军和他的妻子、妹妹田红梅作为股东出资人民币50万元成立了玉林程心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和玉林程心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11年底,刘吉林的妻子田艳梅收购了两家公司的全部股份,更名为陕西程心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和陕西程心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一个集体。田艳梅为董事长,其妹田瑞为总经理,刘继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上述两家公司的总业务量为1776.99万元,利润为538.24万元。2005年,刘继林的同学赵世强以15万元的价格将陕西中地测绘公司转让给程心公司副总经理赵晓君。自2009年起,刘将其直接管辖的市国土资源局城市分局的土地测绘业务指定为仅由中地测绘公司承担,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盈利49.77万元。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陕西榆林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局长违规经商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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