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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福建省连城县法院13日披露,法院对一起由一名男子出具担保书的离婚纠纷作出判决。法院裁定担保的内容部分有效,但该男子放弃儿童监护权的有效性没有得到证实。

被告傅某(女)与王某(男)于2010年3月结婚,并于2011年4月生下一名男孩傅某。第二年二月的一天,傅发现王在网上和一个女人聊得火热,关系很暧昧。他和王达吵了一架,要求王出具保证,如果离婚是由于男方的过错造成的,男方会自愿放弃自己所有的财产,走出家门,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

王考虑后,同意了傅的要求,并出具了上述内容的担保。

2014年7月,由于王的婚外情,傅提出离婚,并按照担保书的要求一刀两断,放弃了对孩子的监护权。王同意离婚,但不承认保证的效力。傅状告法院,要求法院离婚,并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给他。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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