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21字,读完约1分钟

有些钱不能动,但有些人不相信。谢某,50多岁,在桂林全一快递有限公司当快递员,接了11个付款项目,共计2万多元。最近,他被法院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的监禁。

2013年11月29日,在桂林全一快递有限公司当快递员的谢某给客户发了一份快递单,然后收款3600元。然而,他没有将这笔款项交给该公司。取而代之的是,他故意在手工账本上遗漏了付款总额,欺骗了财务人员,利用自己的地位占据了它。

第一次作案成功后,谢某以为自己没有被发现。随后,连续10次采用同样的方法,共计20,888元被侵占购买价格。

2014年5月5日,谢某收到2400元后,再次付款。三天后,谢被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刑事拘留。他占用的20888元被他用来购买福利彩票和偿还个人债务。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快递员半年内11次私吞公司货款 获刑1年6个月

地址:http://www.jycdb.com/jyzx/123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