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50字,读完约1分钟

河南省襄城县的一名官员谎报了农村地区厕所改造项目的数量,并收取了8万多元的个人消费国家补贴。几天前,襄城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该官员三年有期徒刑。

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是中央政府资助的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河南省襄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全县农村厕所改造工作。

襄城县法院认定,2010年11月至2013年3月,丁国桢利用其担任襄城县艾薇办事处主任的职务,在负责该县十里铺镇、山头店乡、王洛镇农村厕所改造项目的过程中,谎称“厕所改造项目未完成,国家将收回剩余资金”。丁国桢以爱卫办解决了资金问题,提高了施工业主的利润为由,拨出了8.4万元的补贴资金,然后以承包商的名义设立了银行卡,并采用虚报卫生间更换次数的方式,将获得的资金存入银行卡,以备日常消费。

河南一官员虚报改厕数目贪占国家补贴被判3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国桢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诈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贪污金额达8.4万元,构成贪污罪。鉴于他主动供认了纪委尚未掌握的个人腐败犯罪,他主动退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记者李亚男)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河南一官员虚报改厕数目贪占国家补贴被判3年

地址:http://www.jycdb.com/jyzx/12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