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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荆门1月8日电(记者吴启勇)湖北省荆门市一起涉及房屋产权的民事案件,在过去的10年里,经过多次判决和裁定,结果被重复多次,引起了当事人的质疑。

1月7日,姚一行带领记者来到位于荆门市土门巷的8层综合楼。房子已经有人住了。据姚先生说,这些居民没有房产证,而姚先生和其他人有房产证但却买不到房子。他们的房地产执照上个月刚刚被吊销,这已经是第四次被吊销了。

姚先生告诉记者,2005年1月,姚先生等人根据沙洋县人民法院(荆门市管辖的一个县,该案由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判决和法院第一次向荆门市房屋管理局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合法购买了该房屋。2005年1月,他在房屋管理局登记并缴纳了契税。

起初,法院已经按照正常的执法轨道,将原住户的房屋腾空。2006年12月26日,法院承认执法错误,撤销了所有执法裁决(第二次),并取消了该房屋的产权。2008年4月8日,先前的裁决被撤销(第三次),2008年5月23日,房屋委员会出版了一份报纸,以恢复产权;2014年12月1日,又作出了一项裁决,撤销了前一项裁决(第四次),再次取消了产权。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湖北荆门一房产纠纷案多次反复裁定 法院称可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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