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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儿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他仍然把车交给儿子驾驶。结果,他的儿子无照驾驶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其他人死亡。最近,上河法院审结了这样一个案件,最后法院裁定父亲卢成华和儿子卢亮应当分担责任。
据了解,吕亮今年已年满22岁,但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吕亮与驾驶电动车的徐贤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徐贤死亡。事故经交警部门确认后,卢亮承担了事故的主要责任,徐贤承担了事故的次要责任。在这起事故中,肇事车辆由陆良驾驶,车主是他的父亲陆成华。据报道,卢成华经常允许他的儿子卢亮驾驶他的汽车,他的儿子没有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徐贤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吕亮、机动车所有人卢成华以及为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调查法官告诉记者,机动车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如果由于租赁、借用等原因,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者不是同一个人。一、机动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机动车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车主和司机是父子,但他们仍然遵守法律。车主的父亲卢成华是自己车辆的合法所有人和控制人,他知道儿子卢亮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然将车交给卢亮驾驶,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受害人徐贤死亡。事实上,他让无证驾驶的危险发生了,而且显然他对损害负有责任。因此,法院最终认定,受害人徐贤死亡,其父亲卢成华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认定超出交通保险责任限额的赔偿由父亲卢成华、儿子卢亮承担。
法官提醒,当借出车辆或出于其他原因将车辆交给他人时,我们必须更加注意我们车辆的驾驶程序是否完整,车辆是否有缺陷,借款人是否有资格驾驶机动车,身体状况是否允许等。,并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负责。(记者王茜通讯员邱忠浩)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男子纵容儿子无证驾驶 出事故后爷俩共同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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