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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东市纪委、监察厅通报了一起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的典型案例。
经调查,2007年7月至2014年1月,乐东县钱家镇卫生院院长孙得知其儿子孙发菊(2014年1月调任钱家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不正常上班。他没有执行正常的工作管理制度,反而被违规支付了总计124,306.63元的工资,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事件发生后孙发菊将获得124,300元的工资),钱家镇卫生院的会计翁、出纳杨知道孙发菊在医院工作不正常,但在发工资时却从未向有关部门报告孙发菊仍在工资支付人员名单中,导致孙发菊获得122元的工资
此外,2008年1月,孙视察乐东卫生局并任命其侄子孙发奎为钱家镇卫生院副院长时,并未提出回避。因此,的孙和孙发奎分别担任钱家镇卫生院院长和副院长,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2014年6月,乐东市纪委监察处给予孙缓刑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并给予翁、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黄婷)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儿子“吃空饷”不处理 侄子当副院长不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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