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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改革是对强烈民意的回应,是运用法治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建设的有益探索。
近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报告。据报道,政府机构和城镇职工统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纳。
养老金“双轨制”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主法制的不断完善,人们法治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养老“双轨制”的弊端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分配不公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法治的重大决策,法治成为治国的新常态。改革要有法可依,更要注重顶层设计。养老金改革计划的重点是运用法治精神、思路和方法,破解双轨制养老金制度的弊端,使之统一。
在双轨制养老金制度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工作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但享受养老金待遇,退休工资占其在职工资的80%左右。然而,城镇职工只能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这远远低于他们的在职工资,而且养老保险与退休工资之间存在巨大差距。现行养老金制度造成的不公平社会分配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引起了群众的普遍不满。养老保险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全面推进法治就是用法治消除不公正,促进社会公平,让人民群众在经济发展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因此,这一养老金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解决养老金制度与机制的矛盾,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保险的公平待遇。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评论:养老金改革折射法治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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