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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今天下午审议并表决了人事任免案:
决定任命应永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严松为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俞秀芬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张国坤为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于秀芬为上海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决定免去胡金军的上海市文化广电总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田春华的上海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王建平为上海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黄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宋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陈思春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批准朱任命为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应勇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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